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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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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3-067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7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旭凯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时限的要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华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株洲华锐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92.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1月30日开始生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华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3-066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可转债转股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锐转债”于2022年12月30日开始转股,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1月27日期间,“华锐转债”累计有人民币1,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1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61,611,334股变更为61,611,344股。

  2、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1,611,344股变更为61,848,224股,注册资本由61,611,334元变更为61,848,224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对《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3-065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华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  调整前转股价格:92.65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92.45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年11月30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7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61,611,344股变更为61,848,22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定。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计算过程

  鉴于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手续,公司以40.14元/股的价格向49名激励对象归属共计236,880股股份,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总股本由61,611,344股变更为61,848,224股,华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自2023年11月30日起由每股人民币92.65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92.45元。计算过程为: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A×K)/(1+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92.65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0.38%(236,880/61,611,344=0.38%),A为增发新股价40.14元/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

  代入公式计算:P1=(92.65+40.14×0.38%)/(1+0.38%)=92.45元/股。

  综上,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2.65元/股调整为92.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1月30日开始生效。华锐转债于2023年11月29日停止转股,2023年11月30日起恢复转股。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锐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22881838

  联系邮箱:zqb@huareal.com.cn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3-064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36,8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36,88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5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9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公司独立董事饶育蕾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67)。

  (四)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9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69)。

  (五)2022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9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12月5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36,88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验资及股本登记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50492号),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经审验,截至2023年11月10日,公司实际收到49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款项合计人民币9,508,363.2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36,88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9,271,483.20元。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643,306.55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71元。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61,848,224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6,88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8%,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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