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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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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泰阳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接受伍佰万元以上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景顺长城泰阳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3年11月10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3年11月29日在本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606)咨询。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关于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接受伍佰万元以上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1月29日起,取消对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大额交易限制,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人应当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及该销售机构业务情况及规则,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及《中国证券报》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景泰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机构投资交易平台”为销售平台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3年11月29日起,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机构投资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银银平台”)销售景顺长城景泰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19489;C类019490)。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全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机构投资交易平台”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或https://f.cib.com.cn

  注:上述销售机构具体销售安排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机构投资交易平台”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或https://f.cib.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泰阳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泰阳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泰阳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自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2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3年11月29日刊登了《景顺长城泰阳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5,681,368.17元,其中 A 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4,050,781.60元,C 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630,586.57元,将按本基金进入清算期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3年11月29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景顺长城中证芯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海通证券等多家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景顺长城中证芯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芯片50ETF,基金代码:159560)(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3年11月29日起,新增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等多家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

  ■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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