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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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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3-079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于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下午3:00召开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下午3: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25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A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投票规则:本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1、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8日

  2、H股股东暂停过户日: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5日(包括首尾两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24年1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若填妥并于2024年1月18日或之前交回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请见附件一),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能填妥或交回回执将不会影响符合资格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H股股东的出席要求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等相关公告。

  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专业人士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2026年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及海信(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第一、二项普通决议案,也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相关回避表决议案进行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A股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亦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除应当在2024年1月18日或之前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交回本公司外(回复方式可采用来人、邮递或者传真),还必须将其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2024年1月18日或以前,送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亦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月18日或之前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28303 传真:(0757)28361055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7)28362866  传真:(0757)28361055

  联系部门:证券部

  2、会议费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1

  2、投票简称:海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25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一:确认回执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回执

  根据本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所有欲参加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本公司股东,需填写以下确认表:

  姓名:                              持股情况:                     股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股东签名: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此确认表,此表可复印使用。

  2.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请提供可证明阁下持股情况的文件副本。

  4.此表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的形式,于2024年1月18日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5.(1)如此表采用来人或来函形式,请递送至下述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03

  (2)如此表采用传真形式,请传至: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号码:86-757-28361055

  附件二: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按如下意思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3-078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本公司未来的融资和担保需求,为保证业务顺利开展,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9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二、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4年度发展预期及融资需求,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9亿元,具体担保额度分配情况如下表:

  ■

  注:上述公司的持股比例为本公司间接持股比例。

  本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0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2023年1月9日经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通过,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3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7亿元,截止2023年10月31日,本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授权内的担保余额为24.26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52.74亿元。

  在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以下事项:(1)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本公司董事会授权本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并授权本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担保方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2)根据本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调剂本公司对各级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3)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注册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

  法定代表人:冯涛

  注册资本:10,091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等。

  股权结构: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持股75.57%;青岛员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股6.29%;青岛员乐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14%;青岛员乐二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03%;自然人股东持股合计15.98%。

  与本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上述子上述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海信(广东)空调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4年3月8日

  注册地点:江门市江沙先进制造园区海信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别清峰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空调器的开发、生产、组装和销售。

  股权结构: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本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上述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海信空调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8日

  注册地点:青岛平度市南村镇驻地海信路1号

  法定代表人:代慧忠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空调、热泵、空气净化器、新风机及辅助装置、注塑模具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产品售后维修服务。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股权。

  与本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上述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海信(浙江)空调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5年4月22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道北侧

  法定代表人:别清峰

  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制冷、空调设备制造、销售及研发。

  股权结构: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本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上述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五)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3日

  注册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3楼

  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资本:20,081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冰箱、冷柜、洗衣机、生活电器等家用电器产品的销售及其售后服务、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海信冰箱有限公司持股78.82%,自然人股东持股合计13.81%,青岛员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股4.14%,青岛员宝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06%;青岛员宝二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0.93%;青岛员宝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0.70%,青岛员宝四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0.46%;青岛员宝五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0.08%。

  与本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上述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六)海信冰箱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2年9月15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驻地海信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代慧忠

  注册资本:27,51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节能环保型电冰箱、冷柜、洗衣机、干衣机及其他家用节能制冷电器产品和零部件、小型商用冷冻柜、冷藏柜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股权。

  与本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上述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七)三电株式会社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43年7月30日

  注册地点:群馬県伊勢崎市寿町20番地

  法定代表人:朱聃

  注册资本:2,174,187万日元

  主营业务:汽车空调压缩机和汽车空调系统的制造、销售。

  股权结构:海信日本汽车空调系统合同会社持股74.95%,The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Ltd. (Trust Account)持股1.93%,BBH (LUX) for Fidelity Funds Pacific Pool (Standing agent: MUFG Bank, Ltd.)持股1.93%,Sanden’s Business Partner Share Holding Association持股1.27%,Sanden’s Employee Share Holding Association持股0.37%,Clear stream Banking S.A.持股0.35%,Custody Bank of Japan, Ltd. (Trust account)持股0.31%,SUMITOMO LIFE INSURANCE COMPANY持股0.28%,Li Xiuli持股0.27%,JP JPMSE LUX RE J.P.MORGAN SEC PLC EQ CO持股0.22%。

  与本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上述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八)广东科龙模具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94年7月20日

  注册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港路7号

  法定代表人:张明磊

  注册资本:1,505.61万美元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模具、五金件及塑料件(不含废旧塑料)。

  股权结构: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持股40.22%,广东珠江冰箱有限公司持股29.89%,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9.89%。

  与本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上述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九)佛山市顺德区容声塑胶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91年10月18日

  注册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奇大道东6号

  法定代表人:张明磊

  注册资本:1,582.74万美元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塑料制品、塑胶材料(不含废旧塑料)、模具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44.92%,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9.95%,广东珠江冰箱有限公司持股25.13%。

  与本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上述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十)被担保人产权关系图

  ■

  注: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2024年度担保事项的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2024年度预计提供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本外币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等,上述事项有利于促进本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降低融资成本,保持盈利稳定。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本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求,上述被担保方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良好,本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参与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预计2024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主要是为了业务顺利开展,满足资金需求,被担保主体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管理参与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我们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担保额度事宜。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0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94.22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折合人民币约为28.88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21.87%,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未发生实际担保。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3-076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3、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董事长代慧忠先生,董事贾少谦先生、于芝涛先生、胡剑涌先生及高玉玲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2024年-2026年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主要交易及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董事长代慧忠先生,董事贾少谦先生、于芝涛先生、胡剑涌先生及高玉玲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2024年-2026年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及批准《关于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董事长代慧忠先生,董事贾少谦先生、于芝涛先生、胡剑涌先生及高玉玲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及批准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议召开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关联交易属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根据上述关联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关联人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人能够遵守约定,及时向本公司交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服务、货物及款项。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说明及独立意见,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文件。

  上述第一、二、四项议案须提交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说明。

  (三)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3-077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026年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              指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集团公司        指    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国际营销        指    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营销管理        指    海信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海信视像            指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香港            指    海信(香港)有限公司

  海信财务公司        指    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一、持续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持续性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与海信集团公司签署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在该项协议下就本公司与海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于2024年-2026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约定。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的议案,董事长代慧忠先生,董事贾少谦先生、于芝涛先生、胡剑涌先生及高玉玲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2、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与与海信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在该协议下就本公司拟于2024年-2026年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的一系列金融服务进行了约定: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将接受海信财务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提供的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开具电子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服务、票据贴现服务及监管部门批准海信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融服务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的议案,董事长代慧忠先生,董事贾少谦先生、于芝涛先生、胡剑涌先生及高玉玲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3、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二)预计持续性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单位:人民币亿元(不含增值税)

  ■

  本公司《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预计上限是基于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海信国际营销、海信营销管理、海信视像及海信香港均为海信集团公司同一控制下关联人,如实际执行,单个关联人超出对应预计金额时,上述关联方与本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应合并计算,与海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

  2、金融服务协议

  ■

  (三)上一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单位:人民币亿元(不含增值税)

  ■

  2、金融服务协议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

  上述关联人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1、截至2023年9月30日,海信集团公司(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74.18亿元,净资产为68.99亿元,2023年1-9月海信集团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1亿元,净利润16.09亿元。

  2、截至2023年9月30日,海信国际营销(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44.1亿元,净资产为4.65亿元,2023年1-9月海信国际营销实现营业收入127.94亿元,净利润0.74亿元。

  3、截至2022年9月30日,海信营销管理(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65亿元,净资产为1.05亿元,2023年1-9月海信营销管理实现营业收入36.15亿元,净利润为126.99万元。

  4、截至2023年9月30日,海信视像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27.9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4.89亿元,2023年1-9月海信视像实现营业收入392.2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28亿元。

  5、截至2023年9月30日,海信香港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35.28亿元,净资产为20.65亿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8.68亿元,净利润为13.69亿元。

  6、截至2023年9月30日,海信财务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合计225.93亿元,净资产为48.10亿元;2023年1-9月海信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3亿元,净利润为2.49亿元。

  根据上述关联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关联人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人能够遵守约定,及时向本公司交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服务、货物及款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定价依据及主要条款

  1、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海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相互采购产品的价格主要由双方参考同类产品市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交易是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及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属何情况而定)之条款进行。

  2、主要条款

  (1)协议签署日期:2023年11月28日

  (2)交易方: 甲方:  本公司

  乙方:  海信集团公司

  (3)协议有效期:由2024年1月1日或本协议获甲方之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以较后者为准)至2026年12月31日。

  (4)交易原则: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自主选择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作为在本协议所涉及交易的交易方。

  (5)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详见本公告“三、(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6)付款方式:本协议约定之交易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结算。

  (7)运作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协商的具体结果,就合作业务签订符合本协议原则和约定的具体产品交易、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供应业务、材料加工、安装维修、配送、物业、员工健康管理、租赁、设计、检测、代理、培训、技术支持及信息系统服务合同。具体合同应至少包括产品交易、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供应业务及相关服务所涉及产品(服务)的型号、数量、定价原则、质量标准及保证、结算方式、交货方式、技术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8)甲乙双方代表公司本身及其各自子公司签订本协议,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可以授权其子公司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义务,享有相应权利,并由双方子公司之间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上述具体业务合同应服从本协议,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为准。

  (二)《金融服务协议》定价依据及主要条款

  1、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所开展的金融服务是基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再贴现利率、票据贴现市场利率、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资金收支结算手续费和代理类服务费之市场水平,各业务定价政策如下:

  (1)本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商业银行对类似存款之存款利率;

  (2)本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中国商业银行对类似贷款之贷款利率,本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电子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手续费不高于同期中国商业银行的手续费标准;

  (3)本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的贴现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贴现利率为基础参考市场水平确定,不高于向本公司提供该服务的中国商业银行的贴现利率;

  (4)本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结售汇服务水平(含汇率水平)不逊于向本公司提供该服务的中国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含汇率水平);

  (5)海信财务公司根据指令向本公司提供资金收支结算等代理类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同期中国商业银行或同类代理机构的服务收费标准。

  2、主要条款

  (1)协议签署日期:2023年11月28日

  (2)交易方:  甲方:  本公司

  乙方:  海信财务公司

  (3)服务内容:见本公告“一、关联交易概述、(一)”。

  (4)协议有效期:由2024年1月1日或本协议获甲方之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以较后者为准)至2026年12月31日。

  (5)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见本公告“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6)服务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如涉及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服务范围中所提供的具体服务项目将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有关的协议予以实施;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均可以授权其控股子公司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义务,享有相应权利,并授权其在本协议范围内与乙方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本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金融服务;

  乙方在向甲方提供贷款、电子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服务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保证、抵押或质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向海信集团公司采销产品

  本公司向海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主要系借助海信“全品类”优势,扩大本公司销售规模。通过发挥协同效应,利用海信集团公司的市场销售渠道及优质客户资源,减少海内外市场建设成本,提升本公司销售规模。

  本公司向海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产品,主要系通过其采购部分具有优势的特定材料,增加议价能力,充分挖掘采购降成本空间。同时,借助海信集团公司在劳务方面的专业优势和经验,委托其提供相应服务可保证本公司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本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协议》项下的交易有利于本公司为进一步降低资金融资成本,保持相对稳定的外部融资规模,保障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供给的稳定性,同时也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上述持续性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说明

  1、本公司事前就本公司2024年-2026年拟与海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文件后,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各条款及其各自的年度上限公平合理,我们同意将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公司事前就2024年-2026年拟在海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后,认为:

  (1)海信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协议各条款及协议有效期内各项金融服务上限公平合理。

  (3)《关于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海信财务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海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运营正常,资金充裕,本公司与其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我们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本公司与海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各条款及其各自的年度上限公平合理。

  因此,我们建议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以批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2、关于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的独立意见

  (1)海信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协议各条款及协议有效期内各项金融服务上限公平合理。

  (3)《关于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海信财务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海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运营正常,资金充裕,本公司与其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因此,我们建议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以批准《金融服务协议》。

  六、备查文件

  (一)《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金融服务协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说明;

  (四)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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