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彭扬
中国人民银行11月27日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
专家表示,《通知》以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为主要抓手,通过贷款、债券、股权三种融资渠道为民企提供全方位融资支持,有助于优化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金融资源配置,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在服务我国经济恢复回升和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更大贡献。
加大对民企金融支持力度
《通知》明确了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目标和重点: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结构上,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银行业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在保持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一方面,应进一步优化银行机构体系,构建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大中小机构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多层次、差异化服务体系;另一方面,无论大中小银行,均应深度发展金融科技,加快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服务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质效。
《通知》还要求,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分析师杨荣表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以及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将从金融创新角度,鼓励民营企业融资工具多样化,同时更加适应民营企业融资特点,以多渠道多方式满足民营企业融资需求。
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
《通知》提出,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推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赴境外上市,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下转A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