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66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赛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有1名激励对象未在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完毕,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67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黄兴孪先生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乔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乔政先生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乔政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增补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接任黄兴孪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相关规定,乔政先生的任职资格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黄兴孪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乔政先生简历:
乔政,男,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系助理教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至今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69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
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3,000份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授权及批准情况
1、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3年1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00份。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说明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之“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一、股票期权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鉴于有1名激励对象未在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完毕,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00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安排。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有1名激励对象未在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完毕,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安排。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70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20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1日
至2023年1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2023年11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年8月15日及2023年11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A区20号楼一楼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在邮件或传真上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20号楼
2、联系电话:0591-86252506
3、传真:0591-86252506
4、邮箱:ir@rock-chips.com
5、联系人:翁晶
(二)会议费用
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65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励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选举乔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乔政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增补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接任黄兴孪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乔政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根据相关规定,乔政先生的任职资格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黄兴孪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翰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翰迈”)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海翰迈与上海三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星”)之间的采购或产品购销业务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度为1,4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上海翰迈依据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授权董事长励民先生与上海三星签订担保协议等有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有1名激励对象未在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完毕,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00份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68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翰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翰迈”),为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上海翰迈提供最高额度为1,4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上海翰迈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翰迈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上海翰迈与上海三星半导体有限公司之间的采购或产品购销业务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度为1,4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上海翰迈依据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翰迈提供最高额度为1,4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董事长励民先生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等有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翰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U7J57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励民
成立时间:2017年8月10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夏路500弄2号6楼整层
经营范围:电子科技、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翰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事项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公司授权董事长励民先生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等有关文件,连带责任担保的具体金额和期限将以公司实际签订的正式担保协议为准,待正式签署后公司将按规定披露相关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海翰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上海翰迈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形。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00万美元(根据2023年1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7.1151折算,约合人民币金额为9,961.14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961.14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1%;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