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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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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3-078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办理流动资金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决策情况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185亿元,其中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35亿元;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0.835亿元。实际担保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贷款担保为准。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2023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但不同类别担保额度不能相互调剂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融资情况决定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担保事项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3年4月29日、5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3-031《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3-039《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本次担保实施情况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鄱阳长运”)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办理流动资金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为鄱阳长运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鄱阳长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鄱阳长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2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87567666631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17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湖大道和洪迈大道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蔡久兵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站;城区公交客运,城乡公交客运、汽车零配件零售、小微型个车租赁经营服务、物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发布等。

  公司持有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731.34万元,负债总额为6,374.18万元,净资产为3,357.16万元。2022年度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246.50万元,实现净利润181.05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鄱阳长运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292.77万元,负债总额为6,673.62万元,资产净额为3,619.15万元。2023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1,900.61万元,实现净利润265.59万元。

  三、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金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的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有利于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理利益,且鄱阳长运经营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借款本息,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091.1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9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0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73%;其余均为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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