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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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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70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和2023年10月1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分别于首次回购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广联达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2021年回购计划”),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2022年8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通过2021年回购计划自二级市场已回购的股份尚有6,445,452股可用。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2023年回购计划”),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2023年回购计划自二级市场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1,677,367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17,65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607%。其中6,445,452股来源为公司2021年回购计划所回购的公司股票,剩余11,213,848股来源为公司2023年回购计划所回购的公司股票。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认购及股份过户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份额不超过22,600万份(对应股份数量不超过1,822.58万股),实际认购份额为21,897.894万份(对应股份数量为1,765.93万股),实际认购份额总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份数上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以上认购情况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1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475号。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3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765.93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1月23日非交易过户至“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的1.0607%。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经营层成员群体,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36个月后一次性解锁,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针对公司核心员工群体,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批解锁,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应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运作,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和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拟认购份额较为分散,且参加对象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等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员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对于公司为持股计划计提的专项激励基金,公司将按照权责发生制在受益期间进行摊销,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75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持有人发出。会议由公司高级副总裁授权代表孙海艳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169人,实际出席持有人985人,代表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64,271,436份,占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82.5572%(剔除预留份额)。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162,653,856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9.0153%;反对173,6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1057%;弃权1,443,98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879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持有人会议同意选举党素香、张凯、路宇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上述管理委员会成员均不属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62,653,856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9.0153%;反对173,6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1057%;弃权1,443,98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8790%。

  同日,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选举党素香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人会议授权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安排,以及参与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事项;

  (3)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4)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5)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6)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及对应收益分配安排;

  (7)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持有人会议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授权的其他职责;

  (9)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62,653,856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9.0153%;反对173,6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1057%;弃权1,443,98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8790%。

  三、备查文件

  1、《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74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作出决议,会议提议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9: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将就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1日(周一)至12月12日(周二)的9: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2023年12月12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二期

  联系人:童旭

  电话:010-56403059    传真:010-5640333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会议回执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0

  2、投票简称:广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

  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3年12月12日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10-56403335)交回本公司,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3)。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73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并回购注销260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16,880股限制性股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年11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0年11月25日,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批准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0年11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2020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实际向204人授予股票期权123.50万份,行权价格为55.39元/股;实际向28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414.70万股,授予价格为34.91元/股。

  5、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1年1月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实际向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77.80万股,授予价格为34.91元/股。

  7、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4月26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0年4月27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就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项通知债权人。

  9、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5.39元/股调整为55.14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年9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1年9月17日,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18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就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项通知债权人。

  12、2021年12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行权/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22年4月25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就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项通知债权人。

  16、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5.14元/股调整为54.84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7、2022年12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二期行权/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8、2023年1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9、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23年11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原因

  由于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股票价格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波动。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价格、授予成本、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等因素,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60名激励对象,数量合计为1,916,880股。

  2、回购价格及回购金额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34.91元/股。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实施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对于限制性股票的现金分红,实际采用了由公司自派并按实际解除限售批次分别发放的方式。即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股票回购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因此,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实际回购价格。除现金分红外,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回购价格需要对应调整为每股24.935714元(34.91元/股÷1.4≈24.935714元/股)。因此,回购价格及回购金额分别如下:

  254名激励对象因公司主动终止激励计划而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97,140股(1,355,100股×1.4=1,897,140股),按照每股24.935714元(34.91元/股÷1.4≈24.935714元/股)退还款项47,306,541.00元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861,431.81元。

  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740股(14,100股×1.4=19,740股),按照每股24.935714元(34.91元/股÷1.4≈24.935714元/股)退还款项492,231.00元。

  综上,本次回购金额合计为51,660,203.81元。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1,916,880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实质性的重大影响,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承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继续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已无法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审慎考虑,公司拟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并回购注销26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16,880股。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及回购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2、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及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3、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及回购注销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72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金洪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何平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担任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期间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继续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已无法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审慎考虑,公司拟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并回购注销 26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16,880股。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

  《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71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正刚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袁正刚、刘谦、云浪生、王爱华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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