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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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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3-119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8日和2023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3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盘活票据资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于2023年7月17日签订了《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兴业银行为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授信额度,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互相担保,质押期限截止时间为债权清偿完毕之日止。

  近日,公司子公司赛尔康(贵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尔康(贵港)”)、成都领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领韬”)分别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加入本票据池业务,赛尔康(贵港)、成都领韬与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共同使用50,000万元的质押最高本金限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本次新增被担保方赛尔康(贵港)、成都领韬与其他被担保方共用原担保额度,不新增使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

  本次新增被担保人赛尔康(贵港)、成都领韬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三、《最高额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出质人:赛尔康(贵港)有限公司、成都领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主债权

  质押额度有效期内,兴业银行与债务人于2023年7月17日签订的《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所有“融资合同”。

  2、质押最高本金限额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最高本金限额为币种人民币50,000万元整。

  3、质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融资行代表质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4、质押期限

  质押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4年5月14日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747,349.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43.53%。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691,651.01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无担保余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5,698.0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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