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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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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上接A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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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在2023年11月24日(T-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3年11月17日(T-6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062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艾森股份”,扩位简称为“艾森股份”,股票代码为“68872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720”。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23年11月22日(T-3日)9:30-15:00。截至2023年11月22日(T-3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共收到34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084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5.41元/股-41.25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574,63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投资者核查情况

  根据2023年11月17日(T-6日)刊登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条件,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有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提供审核材料或提供材料但未通过保荐人(主承销商)资格审核;1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1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个配售对象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以上2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共计47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对应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7,280万股。具体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34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037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15.41元/股-41.25元/股,对应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547,350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由晚至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申购时间以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按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申购,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36.13元/股(不含36.13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6.13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低于500万股(不含5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共计剔除93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45,65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4,547,350万股的1.003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337家,配售对象为7,944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拟申购总量为4,501,700万股,网下整体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648.45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拟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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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无效报价以及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03元/股。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31.1700元/股。相关情况详见2023年11月24日(T-1日)刊登的《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79.5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8.6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06.0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71.5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24.70亿元,发行人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1,440.33万元,营业收入为32,376.63万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四)项、第2.1.2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标准: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28.03元/股,符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11家投资者管理的86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28.03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50,900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未入围”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26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7,858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450,800万股,为战略配售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607.20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及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3年11月2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2.87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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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11月22日(T-3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 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均值计算不含三孚新科。

  本次发行价格28.0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171.51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2.87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203.3334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813.3334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40.6666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33.3916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9.67%,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7.275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241.1418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12%;网上发行数量为528.8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88%。最终网下、网上初始发行合计数量1,769.9418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03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1,076.83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8.03元/股和2,203.3334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61,759.44万元,扣除约7,309.72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54,449.71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2023年11月27日(T日)15:00同时截止。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11月27日(T日)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80%;本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指扣除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后的网下、网上发行总量;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3年11月28日(T+1日)在《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数限售情况。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安排详见“三、战略配售”。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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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九)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参与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艾森股份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1号资管计划”),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资管”);

  (3)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天津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创投”或“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单和缴款金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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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发行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与发行人分别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3年11月24日(T-1日)公告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之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2023年11月23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03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约为61,759.44万元。

  

  (下转A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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