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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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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安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安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在该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申请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赎回份额高于1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本基金暂无最低保留余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的份额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其中,对于不受最短持有期限制的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外销售机构

  4.1.1直销机构

  本基金Y 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直销机构。

  4.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上述场外销售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网站。

  4.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销售业务。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已在每个开放日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6.1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已于2022年11月28日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2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6.3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查询。

  6.4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700-5000,021-61055000)。

  6.5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2年11月11日以及2022年11月14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的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6.6就已开通申购、赎回业务的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当日即可申请开通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等各项业务。具体就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业务开通状态请详阅本公司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了解本公司更多网上直销业务规则及功能。

  风险提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对于每笔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对于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该笔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通常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于T+3日确认)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一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非保本产品,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关注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

  丰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本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对本次分红无效。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基金净值波动的客观因素,在不违反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前提下,于权益登记日调整最终的分红方案并届时公告。

  5、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

  风险提示: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欧财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3年11月23日起增加中欧财富作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

  注: 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如有)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

  网址:www.zocaifu.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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