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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5万份;鉴于4名激励对象发生降职、降级,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万份。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其审核确认,上述19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11月 20日办理完毕。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不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亦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