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3-099号”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1月2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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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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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1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868,752,279股,前十大股东持有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因此,本公司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