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监事孙宏华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孙宏华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孙宏华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996股,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孙宏华女士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经民主表决,选举杨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职工监事简历:
杨琳,女,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历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干事、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纪检管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纪检管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纪检管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审监法务部纪检管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琳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