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1月21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1号楼4楼报告厅召开;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泓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和刘莹珠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28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89,700,4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4897%。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股东和股东代理23人,代表股份12,551,1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666%。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9,165,3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337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535,1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21%。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并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郭孟榕先生、吴秋农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持股数量如下:郭孟榕先生持股69,948,471股,吴秋农先生持股1,912,017股。
表决结果:同意89,196,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84%;反对503,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047,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865%;反对503,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1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