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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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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3年11月21日发布《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发布《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和《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54号)同意。本基金将于2023年11月27日终止上市。

  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添富悦享定开混合

  扩位证券简称:添富悦享

  基金代码:501063

  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日期:2023年11月27日

  终止场内申购赎回日:2023年11月27日

  二、基金终止上市的主要内容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10月23日获得表决通过。

  基金管理人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54号)同意。本基金将于2023年11月27日终止上市,并终止场内申购、场内赎回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约定,自2023年11月21日起,变更后的《汇添富悦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本基金的基金名称由“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汇添富悦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由“添富悦享定开混合”变更为“汇添富悦享两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不变,仍为501063。

  2、自2023年11月21日起至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日(即2023年11月27日)期间,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停牌,并暂停办理场内申购、赎回业务以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成为汇添富悦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场内基金份额,将统一转登记至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外基金账户上,后续基金份额持有人需根据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对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过程即为“确权”。确权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在场外对相关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

  4、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汇添富悦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2023年10月23日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添富悦享定开混合”)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添富悦享定开混合自2023年11月21日起转型为汇添富悦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01063),并于2023年11月27日终止上市。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场内基金份额,将统一转登记至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外基金账户上。基金份额持有人需根据本指引对其持有的场内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和登记,此过程即为“确权”。确权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依据《汇添富悦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场外对相关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

  自2023年11月21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添富悦享定开混合基金份额相应变更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本基金将于2023年11月29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1月22日发布的《汇添富悦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相关业务详情以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自2023年11月27日起,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确权业务,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确权对象

  截至2023年11月21日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全体添富悦享定开混合场内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确权受理时间

  自2023年11月27日起,确权受理机构在基金业务受理时间内均可受理确权业务。

  三、确权受理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A座7楼

  联系人:陈卓膺

  机构客户联系电话:(021)28932893

  个人客户联系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50199035或(021)50199036

  邮箱:guitai@htffund.com

  网址:www.99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或调整其他场外销售机构作为本基金确权业务的受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公告。

  四、确权流程

  1.申请确权的投资者必须首先在本基金直销中心或本基金其他场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登上海TA账户)注册手续,具体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规则以基金登记机构为准。若投资者在以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渠道已办理过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登上海TA账户)的可不再办理。

  2.投资者向受理机构提交确权申请资料:

  (1)个人投资者

  a.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需与场内购买本基金所用证件一致或为该证件的有效更新);

  b.投资者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c.填妥并签字的《开放式基金确权交易业务申请表》(申请表请见附件);

  (2)机构投资者

  a.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需与场内购买本基金所用证件一致或为该证件的有效更新);

  b.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c.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d.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e.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f.加盖公章的产品备案或登记证明文件(投资者类型为资产管理产品的,则提供该项资料);

  g.填妥并加盖公章的《开放式基金确权交易业务申请表》(申请表请见附件);

  注:投资者须将确权申请表原件及上述资料邮寄至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具体邮寄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A座7楼(直销中心),邮政编码为201204。由于材料中涉及个人信息,请选择稳妥的邮政或快递公司进行邮寄并自行留意寄送结果,若在邮寄过程中发生材料遗失,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基金管理人收到投资者确权申请表原件,即认为此申请是投资者真实意思的表示,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符合本指引要求等原因导致确权无法完成,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确权遵从谨慎性原则,如投资者不按照本流程办理相关手续或虽按照本流程办理相关手续但其身份仍不能核实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确认。

  4.基金管理人收到投资者提交的确权申请表原件及其他资料后的7个交易日内进行审核,并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场内份额登记信息,为投资者持有的场内基金份额办理确权业务。确权成功后,投资者重新登记确认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转登记至其开立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登上海TA账户)上。

  5.受理机构对确权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接受了确权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最终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及时到办理确权时所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所在销售机构,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确权结果。成功确权的基金份额可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赎回等业务。如确权失败,基金份额持有人需重新提交确权申请。

  6.自本基金场内份额转登记至基金管理人开立的确权专用账户之日起,在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前,如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及其相应的权益份额,将以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处理,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将继续托管在确权专用账户,直至投资者办理完成确权登记业务。其中,本基金分红期间暂不办理确权业务。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如需查询原添富悦享定开混合退市前持有的场内份额数量,可通过日常办理份额托管的证券公司进行查询;或由本人拨打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核对投资者基本资料及交易记录等身份信息无误后进行查询。

  2.本确权登记指引的最终解释权归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为www.99fund.com,客户服务热线为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开放式基金确权交易业务申请表

  ■

  风险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均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但是中国证监会对该基金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该基金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际性判断和保证,也不表明投资该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管理人恪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对所管理的基金收益性做出任何承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以往的业绩表现并不能说明基金的未来业绩,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填表须知

  1.请投资者在填写前详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公告业务规则以及其他基金条款等文件。

  2.受理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对该申请的确认,最终结果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3.咨询确权业务如何办理请致电:个人客户可拨打汇添富基金客服热线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机构客户可拨打021-28932893。

  汇添富悦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2023年10月23日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添富悦享定开混合”)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添富悦享定开混合自2023年11月21日起转型为汇添富悦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之日(对基金合同生效前已经持有的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购的份额而言)至该日两年后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两年后的年度对日(含当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2.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对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分别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如下:

  ■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办理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0.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除指定赎回外,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上述基金调整后的转换费用如下:

  (一)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在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的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的规定。

  (二)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本基金的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0.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本基金份额不足0.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本业务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由于销售机构关于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定投金额。

  5、定投业务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将开展本基金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定投申购费率为准。

  6、定投的实际扣款日为定投的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交易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交易日(包括该日)起查询定投的确认情况。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含跨TA转换)业务。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线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含跨TA转换)和定投业务。

  7.1.2场外代销机构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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