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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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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业从业人员离职声明

  孙昱女士自2023年5月31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杨浦支行微贷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赵天麟先生自2023年5月31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嘉定支行小企业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廖铖先生自2023年5月31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嘉定支行小企业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赵逸玺先生自2023年6月1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嘉定支行小企业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邹沁滢女士自2023年6月1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墨玉路社区支行小企业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刘畅女士自2023年6月1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嘉定支行小企业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杨文豪先生自2023年6月1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嘉定支行支行长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周敏女士自2023年6月14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分行公司金融部(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齐洋先生自2023年6月15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分行微贷业务一部微贷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方志远先生自2023年6月16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分行业务拓展二部微贷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徐黎女士自2023年6月16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虹莘支行微贷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侯洋洋先生自2023年6月16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普陀支行小企业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余越先生自2023年6月30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虹莘支行微贷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王陈豪先生自2023年6月30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分行业务拓展五部微贷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韩佳芮女士自2023年7月4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嘉定支行小企业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张草梅女士自2023年7月18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分行微贷业务一部微贷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童程先生自2023年7月19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分行业务拓展四部相关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郑嘉慧女士自2023年7月31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虹莘支行微贷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王涵女士自2023年7月31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虹莘支行微贷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曹玲琦先生自2023年7月31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松兰路社区支行财富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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