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盐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6,978.0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49%。截至本公告日,吉盐化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总数16,72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9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36%。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获悉控股股东吉盐化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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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吉盐化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无质押情况、无冻结情况。吉盐化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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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吉盐化集团依法持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导致吉盐化集团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吉盐化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