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本金额)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61)。
二、归还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5,000.00万元已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21)。
2023年11月20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剩余的65,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