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制度,深入推进退市制度改革。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督促和引导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诚信经营、做优做强。
事后方面,聚焦监管主责主业,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实施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严惩违法乱象。
“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监管下,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代价更高,将促使企业充分披露信息,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执法更加严厉,也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资本市场功能,激发资本市场活力。”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分析称。
提升监管有效性
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有效性是守牢风险底线的重要保障。围绕这一目标,有关部门将从突出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强监管协同、提升监管科技化水平等方面切实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有效性。
在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方面,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杨明宇透露,将强化分类监管,将监管资源集中到重点领域、关键机构、核心人员。强化自律监管,更好发挥自律监管前瞻性引导、预防性规范功能作用。强化阳光监管,进一步消除“口袋政策”,提升监管透明度和一致性。
在加强监管协同方面,证监会表示,将增强监管执法合力,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进一步发挥公安、检察机关派驻证监会的体制优势,充分发挥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等机制作用,强化“零容忍”执法震慑。继续统筹开放和安全,扎实推进常态化、可持续的跨境监管执法合作,加大对跨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提升监管科技化水平方面,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要进一步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大力加强监管科技建设,完善涉资本市场监管数据和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覆盖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场外市场的资本市场智慧监管平台,不断增强对各种违法行为和风险的监测预警能力,为监管履职提供更加有力支撑。同时,建立健全金融科技创新试点体制机制,为金融科技创新提供安全的试验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