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1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等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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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司与上表所列签约银行无关联关系,全部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赎回,收回本金5,000.00万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115,068.49元。上述本金及收益已返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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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未超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
三、备查文件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