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通股份”、“公司”)股票交易2023年11月17日、11月20日、11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发集团”),除博通股份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和其他事项和信息之外,本公司、经发集团、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西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目前均不存在筹划涉及博通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博通股份股票交易2023年11月17日、11月20日、11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以下简称“城市学院”)均生产经营正常,日常经营及外部环境无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及向经发集团书面征询并回函,除博通股份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和其他事项和信息之外,本公司、经发集团、经开区管委会目前均不存在筹划涉及博通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近期有媒体报道博通股份为“鸿蒙概念股”。
经自查,前期城市学院参加了鸿蒙端云智能行业产教融合相关会议,与其他250余家单位共同成立共同体,但对于公司的经营业务、收入和利润都没有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等教育,公司和城市学院均未与华为签订任何合作协议,也没有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公司不涉及所谓的“鸿蒙概念”。
(四)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内容之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博通股份近期股价涨幅较大,具体为公司股票交易2023年11月17日、11月20日、11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请投资者注意证券市场交易风险。
(二)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风险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目前处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期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上述审核与注册,以及取得审核与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公司信息应当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经过本公司自查及核查,以及经发集团和经开区管委会回复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做出如下声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