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49,667,740股,占公司总股本28.22%;本次鼎胜集团解除质押31,41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2.58%。
● 鼎胜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周贤海、王小丽、王天中、周怡雯、王诚合计共持有公司股份100,80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39%,所持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情况。
● 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本公告中的股份比例按照截至2023年11月20日公司总股本884,772,541股计算。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鼎胜集团有关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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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股份的质押公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4)。
2、鉴于鼎胜集团股份质押期间,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故上表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及本公告“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中的相关股份数量”已根据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相应进行了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鼎胜集团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不存在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事项,鼎胜集团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鼎胜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周贤海、王小丽、王天中、周怡雯、王诚合计共持有公司股份100,800,9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356,4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100,44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39%,所持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情况。
鼎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周贤海、王小丽、王天中、周怡雯、王诚合计共持有公司股份350,468,640股,占公司总股本39.6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鼎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本公司股份71,640,000股,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的20.4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0%.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