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停止交易事由:“特一转债”将于2023年12月6日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可转债自转股期结束前的第3个交易日起应当停止交易。
2、“特一转债”停止交易日:2023年12月4日。
3、“特一转债”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6日),“特一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特一转债”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4、根据安排,截至2023年12月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特一转债”,公司将以106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到期全部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特一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4号”文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一药业”)于2017年12月6日公开发行了35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4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7]【831】号”文同意,公司3.5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7年12月2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特一转债”,债券代码“128025”。
上述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3年12月6日到期,于2023年12月4日停止交易。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现将公司“特一转债”停止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停止交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可转债自转股期结束前的第3个交易日起应当停止交易。“特一转债”到期日为2023年12月6日,根据规定,“特一转债”将于2023年12月4日停止交易,2023年12月1日为最后交易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一转债”。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1、停止交易日:2023年12月4日。
2、“特一转债”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6日),“特一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特一转债”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三、兑付方案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即“特一转债”到期合计兑付价格为106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
四、可转债兑付摘牌
“特一转债”到期后,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相关公告,完成“特一转债”到期兑付摘牌工作。
五、其他说明事项
咨询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徐少华
联系电话:0750-5627588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