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6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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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披露的《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5),事后公司发现该公告的部分内容列示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1、更正前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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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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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3年11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58号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5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6日
至2023年1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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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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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授权委托书中对累积投票议案进行投票,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