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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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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4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2023年11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中的对外投资事项中,尽管公司最终目的是认购取得境外企业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以下简称“索尔思光电”)发行的D轮优先股并成为其股东,但是在款项支付安排上,公司需在对应股权取得之前,以贷款的方式向索尔思光电境内子公司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分期支付相关款项。上述付款安排客观上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投资事项前期款项支付需按照财务资助流程进行内部审批。

  鉴于本次财务资助的形成原因是对外投资事项付款过渡性安排所致,且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4,000万美元对应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及配套文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公司拟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董事会将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5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源灶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款项支付安排中,在取得对应股权之前,公司需以贷款方式向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境内子公司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分期支付相关款项,客观上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对前期款项支付按照财务资助流程进行内部审批,更符合谨慎性原则。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因对外投资事项款项支付过渡性安排导致的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6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豪美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0日,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价格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豪美转债”,债券代码“127053”,以下简称“豪美转债”或“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23.36元)。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若公司股票在转股期内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将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00万元,期限6年。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196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82,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3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美转债”,债券代码“127053”。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相关法规的规定,“豪美转债”的转股期自2022年7月28日起,至2028年1月23日止。其初始转股价格为21.51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17.97元/股,当前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5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0日,公司股价已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23.36元)。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公司股票在转股期内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将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豪美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7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

  截止到2023年11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中议案已经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为一般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5日(9:00-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陈涛      证券事务代表 张恩武

  联系电话:0763-3699509       传真:0763-3699589

  电子邮件:haomei-db@haomei-alu.com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88”,投票简称为“豪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

  ■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8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外投资事项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以4000万美元认购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以下简称“索尔思光电”或“投资标的”)新发行的D轮优先股的对外投资过程中,取得对应股权之前,公司需以贷款的方式向索尔思光电境内子公司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尔思成都”)分期支付相关款项,作为过渡性安排。在上述安排中,公司与索尔思成都客观上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投资事项前期款项支付构成财务资助。

  2.根据协议约定,在特定例外情形下,公司有权选择不认购索尔思光电D轮优先股,并要求索尔思成都偿还全部贷款及按照年利率4%(单利)计算的利息。除特定例外情形,公司需于对外投资审批手续完成后的120天内将认股权证行权,将相应的对索尔思成都的贷款转为对索尔思光电的投资款。

  若本次投资事项中对索尔思成都的贷款转为对索尔思光电的投资款,则本次财务资助的期限为企业境外投资手续(以下简称“ODI”)完成之日;否则,本次财务资助期限根据协议约定在不同情况下分别为第一笔贷款实际放款日起满一年之日或者第一笔贷款实际放款日起满16个自然月之日。

  3.本次因对外投资事项资金支付过渡性安排构成的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源于对外投资款项支付的过渡性安排,最终目的是认购取得境外企业索尔思光电发行的D轮优先股并成为索尔思光电的股东,完成对外投资事项。因此本次财务资助相关风险包括公司在2023年11月7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中披露的相关投资风险以及索尔思成都在按协议约定需要履行还款义务时不能足额还款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3年11月6日,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每股2.6179美元认购索尔思光电新发行的D轮优先股,投资金额为4,000万美元(按照当前人民币汇率计算约2.9亿元),投资完成后取得索尔思光电15,279,422股股份,约占索尔思光电6.06%股权(不含索尔思光电可能新增的5%股权激励稀释)。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以及2023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

  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与索尔思光电及其境内全资子索尔思成都签订《可转债协议》,并于2023年11月17日签订《关于〈可转债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本次贷款分两期各2000万美元以对应的人民币支付,到期日按下列日期孰早者为准:①ODI手续完成之日;②索尔思光电2023年四季度营业收入未达到协议约定金额、第二笔贷款放款条件未达成、公司在后续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存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披露不实或不完整以及可能导致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其他重大不利变化、非因协议各方主观原因导致的索尔思光电未能在公司全部贷款放款完成之日起的3个月内完成外保内贷登记程序且相关方未就替代性担保措施达成一致并予以执行的,到期日为第一笔贷款实际放款日起满一年之日;③除因公司故意不提交申请导致一直未能办理完成ODI手续外,其他原因导致未能办理完成ODI手续的,到期日为第一笔贷款实际放款日起满16个自然月之日。

  根据协议约定,在特定例外情形下,公司有权选择不认购索尔思光电D轮优先股,并要求索尔思成都偿还全部贷款及按照年利率4%(单利)计算的利息。除特定例外情形,公司需于ODI手续完成后的120天内将认股权证行权,即将对境内子公司的贷款转换为认购索尔思光电对应数量的股份。

  索尔思光电为本次公司向索尔思成都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并将尽快办理外保内贷手续;索尔思成都以其30%的股权为本次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并将尽快完成股权质押登记。

  在本次投资交易中,尽管公司最终目的是认购取得境外企业索尔思光电发行的D轮优先股,从而成为索尔思光电的股东,但是按照协议约定款项支付安排,在投资款支付后,所投资标的对应股权取得之前,公司需以贷款的方式向索尔思光电境内子公司索尔思成都分期支付相关款项,公司与索尔思成都客观上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投资事项前期款项支付构成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最大涉及金额4,000万美元,按照当前人民币汇率测算约2.9亿元,占公司2023年三季度末净资产的13.47%、占总资产的5.1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因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形成的财务资助,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对外资助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及配套文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

  本次因对外投资事项付款的过渡性安排导致的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西区科新路8号成都出口加工区西区2、4、5号标准厂房

  3.注册资本:10,467.5494万美元

  4.经营范围:光通讯设备及元器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5.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之日,索尔思成都的股权结构如下:

  ■

  截止本公告之日,索尔思光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

  6.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索尔思成都的审计报告,其2022年末总资产约18.23亿元,净资产约8.71亿元,2022年度实现销售收入约11.74亿元,净利润约7,172万元。

  7.其他情况

  索尔思成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在本次投资事项完成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业务往来,公司上一年度不存在对索尔思成都及其关联方的财务资助事项。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1.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下称“借款方”),一家依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2.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贷款方”),一家依据中国法律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

  3.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一家依据开曼法律组建的豁免公司

  (二)借款和转股安排

  1.贷款方向借款方分两期发放合计等值于4,000万美元的人民币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借款方芯片和组件产能扩产、新产品物料采购、新产品研发、商务拓展、补充流动资金等一般性用途。

  2.在贷款方完成企业境外投资审批手续,且索尔思光电和借款方满足其他协议约定的条件时,贷款方需将该笔借款转为对索尔思光电的股份投资款,按照每股2.6179美元的价格取得索尔思光电对应股权。若转股条件未满足,公司有权选择不认购索尔思光电D轮优先股,并要求借款方偿还全部贷款及按照年利率4%(单利)计算的利息。

  3. 自借款方收到全额贷款之日起,贷款方应被视为已经取得了相应的索尔思光电对应数量的D轮优先股,享有对应股东优先权。

  (三)担保措施

  由索尔思光电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方以其30%股权为该笔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实质是因为对境外企业投资所需的ODI审批时间较长,前期以贷款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的过渡性安排,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形成的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安排的最终目的是认购境外企业索尔思光电发行的D轮优先股并成为索尔思光电的股东。

  为此,本次财务资助相关风险包括公司在2023年11月7日公告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中披露的相关投资风险以及索尔思成都在按协议约定需要履行还款义务时不能足额还款的风险。公司将协同索尔思光电等相关方,推动本次财务资助对应的对外投资事项的落地,同时也将密切关注索尔思成都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如发现或判断出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五、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是一家注册在开曼群岛,依据开曼法律设立的豁免公司

  2.住所: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3.总股本:236,830,562股

  4.主要财务指标:根据索尔思光电提供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其2022年末总资产约3.19亿美元,净资产约1.24亿美元;2022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26亿美元,净利润约2680万美元。

  5.人员结构

  截止本公告之日,索尔思光电现有员工1738人,其中研发部门约193人,生产部门约1351人,其研发、管理团队较为稳定。

  6.其他事项:索尔思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失信受到的惩戒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11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中的对外投资事项中,尽管公司最终目的是认购取得境外企业索尔思光电发行的D轮优先股并成为索尔思光电的股东,但根据协议约定款项支付安排,公司在对应股权取得之前以贷款的方式向索尔思光电境内子公司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分期支付相关款项,客观上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投资事项前期款项支付需按照财务资助流程进行内部审批。

  鉴于本次财务资助的形成原因是对外投资事项付款过渡性安排所致,且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前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该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4000万美元对应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及配套文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款项支付安排中,在取得对应股权之前,公司需以贷款方式向索尔思光电境内子公司索尔思成都分期支付相关款项,客观上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对前期款项支付按照财务资助流程进行内部审批,更符合谨慎性原则。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款项支付过渡性安排导致的财务资助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在对外投资事项款项支付安排上,公司需在取得投资标的相应股权之前以贷款的方式向索尔斯光电境内子公司索尔斯成都分期支付相关款项,客观上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前期款项支付认定为财务资助,按照财务资助的流程进行公司内部审批,符合谨慎性原则。

  本次因对外投资事项付款的过渡性安排导致的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因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形成的财务资助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4,000万美元对应人民币的对外资助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及配套文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系因对境外企业投资所需的ODI审批时间较长,前期以贷款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的过渡性安排。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内部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光大证券对公司因对外投资形成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本公告之日,除本次披露的拟提供的财务资助事项之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围之外的其他对外财务资助事项。

  九、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9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与可转债转股,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增持或者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上述可转债于2022年3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美转债”,债券代码“127053”。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相关法规的规定,“豪美转债”的转股期自2022年7月28日起。其初始转股价格为21.51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17.97元/股。

  自2022年7月28日开始转股以来,截至2023年11月16日,“豪美转债”合计转股1,817,126张,转股数量为10,110,873股。其中转股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3,847,400股,新增股份6,263,473股。

  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开始转股前的232,770,000股增加至239,033,473股,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64.53%被动稀释至62.84%。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系被动稀释,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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