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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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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3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751.99万元,负债总额22.8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22.8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1,729.18万元,资产负债率1.30%,营业收入2,357.61万元,利润总额-29.27万元,净利润-29.27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9、甘肃中合通热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 01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心语

  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泽通大道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暖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煤制品制造;煤炭 洗选;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生产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49.37万元,负债总额700.05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700.0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49.32万元,资产负债率93.42%,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69万元,净利润-0.69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10、会理钒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2日

  注册资本:5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园

  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龙腾南街5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30,076.97万元,负债总额19.3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19.3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30,057.66万元,资产负债率0.06%,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76.88万元,净利润57.66万元。

  2023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0,402.32万元,负债总额34.76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34.7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30,367.56万元,资产负债率0.11%,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413.19万元,净利润309.89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11、哈密中合钒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03月 27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心语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4号疆久孵化产业园3-02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0,242.24万元,负债总额148.54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129.7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10,093.70万元,资产负债率1.45%,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110.42万元,净利润93.70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12、贵州开阳双阳磷矿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03月11日

  注册资本:481.330395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荣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金中镇轩辕寺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磷矿石开采、销售;硅石、重晶石、铝矾土、硫铁矿、铅锌矿购销;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物品)销售)。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0,592.59万元,负债总额16,138.4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1,870.00万元、流动负债13,777.4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4,454.16万元,资产负债率78.37%,营业收入1,927.99万元,利润总额1,282.24万元,净利润961.87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13、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1月12日

  注册资本:25,326.331604万元

  法定代表人:甘立炜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双流镇新观山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黄磷及其副产品生产与销售、磷化工衍生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磷及磷制品系列产品生产与销售(凡涉及磷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磷矿石加工与销售;磷化工原材料经营;磷化工技术咨询;建筑材料生产与销售(不含木材)。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 100%股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82,590.59万元,负债总额50,270.10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5,006.26万元、流动负债50,270.1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3,000.00万元,净资产32,320.49万元,资产负债率60.87%,营业收入12,047.63万元,利润总额-14,809.33万元,净利润-13,056.62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述主体提供担保,将在担保具体实施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自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担保方式为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质押,以实际使用授信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目的是为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资源,进一步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各单位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泰奥华有限公司、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销售有限公司等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授信担保议案,有利于公司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的新项目投产及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攀枝花泽通物流有限公司等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时,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该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担保方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董事会将披露主要原因,并在分析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

  对被担保方类型①、被担保方类型②、被担保方类型③、被担保方类型④审议新增预计担保额度,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授信担保,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综合授信与担保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授信与担保方案,有利于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本次明确公司总体担保范围和额度,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能够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本次担保事项审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业务,有利于公司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的新项目投产及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下同),并为此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主体的担保金额为零。

  2、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3、截至2023年10月31日止,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4、本次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2.03亿元的196.67%。

  八、其他

  担保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监管规定披露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及变化等有关情况。

  九、备查文件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92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金额等: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

  2、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但也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为便于管理,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将不再继续使用(不包括截至本公告日已开展外汇套期业务但尚未赎回的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累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为人民币18.04亿元,存量金额为人民币2.03亿元,均未超过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投资额度。以上额度不纳入本次审议额度范围之内。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当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境外业务和国际贸易业务收支的预期,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继续开展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拟继续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交易方式: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4、交易期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货币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审议的额度规模较大,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财务中心是衍生品交易业务经办部门,负责风险管理体系搭建、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方案制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工作。

  内审部门负责审查和监督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实际进出口业务,其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的预测量。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及子公司实施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中成本和收入随着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将锁定和优化,有利于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利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召开股东大会前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的内控制度;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93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74 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分布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等行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首一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于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7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瑜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立信执业,于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甘声锦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执业,拟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情况,公司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1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含税)。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较2022年度增加25万元,主要系公司2023年业务和资产规模增长较快,新增审计范围的审计复杂程度及工作量增加,审计费用公允合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良好的诚信、足够的独立性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相关文件;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立信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94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海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海平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海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665股。

  陈海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会造成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海平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陈海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陈海平先生辞职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须补选一名董事。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沈鑫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沈鑫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陈海平先生的《辞职报告》;

  4、关于提名沈鑫先生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函;

  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沈鑫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学历,历任贵州鑫新工农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任贵州鑫新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贵州省化工协会副会长。

  截至公告日,沈鑫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95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3年11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双创基地D栋中核钛白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

  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5项、第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第2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双创基地D栋中核钛白8楼会议室。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人:韩雨辰 电话:020-88526532

  传真:020-88520623

  邮箱:hanyuchen@sinotio2.com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5

  2、投票简称:钛白投票

  3、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委托日期: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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