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豪美新材;证券代码:002988)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11月7日、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涉及的对外投资事项,在投资款支付上,公司需要在所投资标的对应股权取得之前以向投资标的境内全资子公司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尔思成都”)贷款的方式作为过渡性安排,公司与索尔思成都客观上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该事项构成了财务资助,需要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目前正在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推进相关审议程序。
2、上述投资事项的前期款项支付安排涉及财务资助,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为保证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顺利进行,公司已与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若该事项后续进展达到相关规则的披露要求,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32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已对关注函的问题进行回复,详见公司于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函》。
4、公司已经对前期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以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存在部分关于汽车轻量化业务表述不够严谨之处进行了更正,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汽车轻量化业务相关披露事项的更正公告》。
5、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6、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8、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不严谨之处已进行了更正、补充,具体见公司2023年11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近期股票波动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目前,《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事项确认函的回复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1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每股2.6179美元向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以下简称“索尔思光电”或“投资标的”)进行D轮投资,投资金额为4,000万美元(按照当前人民币汇率计算约2.9亿元),取得索尔思光电15,279,422股股份,投资完成后约占索尔思光电5.79%股权(含索尔思光电新增5%股权激励稀释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根据协议安排,在投资款支付上公司需要在所投资标的对应股权取得之前以向索尔思光电境内全资子公司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尔思成都”)提供贷款的方式作为过渡性安排,公司与索尔思成都客观上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该事项构成了财务资助,需要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目前正在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推进相关审议程序。
为保障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与相关方签订了补充协议,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为:
1、公司对第一笔等值于2000万美元的人民币贷款款项部分支付条件进行了豁免,包括:①索尔思光电已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按照其现有股份增发5%的员工股权激励;②索尔思光电股东一村资本有限公司已出具董事委任函,同意委任公司提名的一名人员成为索尔思光电的董事。
同时,索尔思光电及索尔思成都在补充协议中承诺,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享有的对索尔思光电的一名董事任命权落实到D轮股东协议等D轮交易文件中,以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2、约定在公司本次投资事项股东大会通过之后且各方遵守本协议前提下,公司应在放款条件满足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款项2000万美元对应的人民币。
三、其他说明
本次补充协议豁免了索尔思光电增发5%的员工股权激励作为付款条件,若该激励事项未能在公司本次投资完成前落地,公司本次投资完成后对应的股权比例将从原来的5.79%增加至6.06%。
本补充协议的签订不会影响本次投资事项正常推进,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