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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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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3-093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控股股东拟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加快公司新能源项目尽快落地,发挥控股股东的资源优势,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的方式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旭阳新能源”),该子公司现注册资本1,000万元,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增资960万元后,该公司注册资本1,96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51.02%,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8.9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宋万良先生、尹天长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子公司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筹建新能源项目储备用地,公司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招拍挂、协议转让等方式,结合各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手续办理进度等情况,按照政府招拍挂程序及工作时间安排,将分批次完成储备项目用地约3763亩及地上构筑物约3.75万平方米的竞拍及购买,具体面积最终以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红线图和实测面积为准。

  公司授权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合同、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债权转移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与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2日签署了《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之股权出售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出售协议》”),根据《股权出售协议》约定,第三笔交易价款将根据过渡期审计报告调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收到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三笔交易价款。

  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拟将上述股权交易尾款的债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双方将签署有关债权转让协议,以冲抵公司尚欠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的部分借款。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宋万良先生、尹天长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五、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3-09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股东拟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加快公司新能源项目尽快落地,发挥控股股东的资源优势,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的方式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子公司现注册资本1,000万元,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增资960万元后,该公司注册资本1,96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51.02%,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8.9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巩固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于子公司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筹建新能源项目储备用地,公司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招拍挂、协议转让等方式,结合各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手续办理进度等情况,按照政府招拍挂程序及工作时间安排,将分批次完成储备项目用地约3763亩及地上构筑物约3.75万平方米的竞拍及购买,具体面积最终以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红线图和实测面积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

  三、关于公司债权转移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与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2日签署了《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之股权出售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出售协议》”),根据《股权出售协议》约定,第三笔交易价款将根据过渡期审计报告调整,截止目前,公司仍未收到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三笔交易价款。

  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拟将上述股权交易尾款的债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双方将签署有关债权转让协议,以冲抵公司尚欠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的部分借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债权转移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巩固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3-095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上述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8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科技大厦)东1号楼8层东侧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披露文件。

  (三)上述提案2.00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以上信函和传真请在2023年11月29日下午17时前送达公司资本市场部。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9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资本市场部(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科技大厦东1号楼804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政编码:100070。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722821,联系传真:010-63722131

  电子邮箱:bhny_2018@126.com,联系人:侯旭志、刘 畅

  (五)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计下午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附件1: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情况

  ■

  备注:1.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对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695;    投票简称:滨能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下午15:00。

  (二)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3-09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加快公司新能源项目尽快落地,发挥控股股东的资源优势,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的方式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旭阳新能源”),增资金额960万元,增资完成后该公司注册资本1,96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51.02%,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8.98%。

  2.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拟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宋万良先生、尹天长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号5区4号楼;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杨雪岗;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科技开发;销售焦炭及副产品、蒽油、炭黑、沥青、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7.财务数据

  ■

  8.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9.旭阳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头世纪通农机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6房间;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3年06月21日;

  5.法定代表人:杨洪庆;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包头旭阳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3年10月31日,包头旭阳新能源实收资本300万元,资产总额331.2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99.93万元;2023年1-10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50元(数据未经审计)。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对其增资,其注册资本增加960万元,认购价格为960万元。包头旭阳新能源现有注册资本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该子公司注册资本1,96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51.02%,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8.98%。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不做变更。

  五、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情况

  1.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1,600 万元,其中1,2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2月9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4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2月9日起至2023年8月28日止。借款利率为2023年1月20日1年期LPR3.65%。担保条件包括海顺印业第二大股东袁汝海先生的个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及其持有的海顺印业6.8%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与控股股东签订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期限自2023年3月3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借款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于借款协议签署时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执行,即2023年3月20日1年期LPR3.65%,以海顺印业自有房产及设备提供抵押担保,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10,000万元(借款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自2023年5月19日起至2024年5月18日止,借款利率仍按借款协议签署时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为3.65%)标准上浮50%执行,即借款利率5.475%,无抵押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20,000万元(借款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借款协议签署时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为3.55%)标准上浮50%执行,即借款利率5.325%,无需抵押和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交易目的、定价政策和对公司的影响

  旭阳新能源及其子公司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研究、规划硅材料项目,为发挥控股股东的资源优势,公司将通过与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方式,促使上述储备的新能源项目尽快落地。

  因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新成立,现尚无实质经营业务,按注册资本金比例增资,可提高本事项的施行效率,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3-09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筹建新能源项目储备用地,公司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招拍挂、协议转让等方式,结合各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手续办理进度等情况,按照政府招拍挂程序及工作时间安排,分批次完成储备项目用地约3763亩及地上构筑物约3.75万平方米的竞拍及购买,具体面积最终以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红线图和实测面积为准。

  公司授权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合同、法律文件。

  (二)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上述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人为土右旗自然资源局、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局,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拟购买的土地及构筑物地块编号、坐落、面积、使用年限等具体信息,将以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及政府土地出让合同有关内容为准,概况如下:

  ■

  四、本次竞拍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土地、购买构筑物计划用于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储备项目用地,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国有土地出让程序,具体交易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如有新的进展和变化,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3-098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权转移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与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2日签署了《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之股权出售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出售协议》”),根据《股权出售协议》约定,第三笔交易价款将根据过渡期审计报告调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收到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三笔交易价款。

  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拟将上述股权交易尾款的债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冲抵公司尚欠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的部分借款。

  2.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权转移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向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履行有关程序。

  上述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宋万良先生、尹天长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号5区4号楼;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杨雪岗;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科技开发;销售焦炭及副产品、蒽油、炭黑、沥青、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7.财务数据

  ■

  8.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旭阳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

  9.旭阳控股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旭阳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债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甲方(转让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2.转让债权情况

  根据《股权出售协议》约定,第三笔交易价款根据过渡期审计报告结果调整,调整后的股权交易尾款为10,734,758.04元,截止协议签署之日,京津文化逾期尚未支付。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前述债权,冲抵甲方尚欠乙方的部分借款。

  3.债权转让价款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10,734,758.04元的上述债权,并冲减乙方对甲方享有的对应金额的债权。

  4.价款支付的期限和方式

  债权转让不以现金支付,采取双方现存债权债务冲抵的方式,自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双方完成相对应债权债务的冲抵。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生效;

  (2)甲方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

  5.债权转移

  在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债权债务的冲抵后,甲方即将其享有的对京津文化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取代甲方成为京津文化的新债权人,同时,乙方不再对甲方享有本协议下已经冲抵部分金额的债权,视为已经完成该部分债务的清偿。

  四、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情况

  1.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1,600 万元,其中1,2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2月9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4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2月9日起至2023年8月28日止。借款利率为2023年1月20日1年期LPR3.65%。担保条件包括海顺印业第二大股东袁汝海先生的个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及其持有的海顺印业6.8%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与控股股东签订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9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3月3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借款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于借款协议签署时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执行,即2023年3月20日1年期LPR3.65%,以海顺印业自有房产及设备提供抵押担保,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10,000万元(借款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自2023年5月19日起至2024年5月18日止,借款利率仍按借款协议签署时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为3.65%)标准上浮50%执行,即借款利率5.475%,无抵押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20,000万元(借款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借款协议签署时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为3.55%)标准上浮50%执行,即借款利率5.325%,无需抵押和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将上述股权交易尾款的债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有利于实现公司债权,减少公司对外借款,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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