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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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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72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计划时间届满且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谊众”)股东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宝”)持有公司股份19,002,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1%。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9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上海凯宝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748,30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披露了《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截至2023年8月17日,上海凯宝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凯宝出具的《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3年11月15日,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上海凯宝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所指为公司实施的 2022 年半年度、2022 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凯宝出具的《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3年11月15日,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上海凯宝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已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中对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进行了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上海凯宝根据自身经营安排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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