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3-6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收购西安维尔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能源公司)收购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转让的西安维尔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维尔利)100%股权,交易价格为2.83亿元,并签署相关收购协议。
西安维尔利成立于2016年,主要业务为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负责西安市未央区、经开区、莲湖区以及西咸新区(不含沣西)的餐厨垃圾处置。一期建设规模为餐厨垃圾200吨/日、废弃油脂20吨/日,特许经营期为30年(2016年3月30日至2046年3月30日);二期建设规模为餐厨垃圾200吨/日,特许经营期为26年(2020年3月30日至2046年3月30日)。目前,上述项目运营稳定。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西安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餐厨垃圾处置业务规模,持续拓展全国范围水务环保市场,并增厚相关业绩经验,增强综合实力与市场竞争力。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2023年12月5日下午14:30召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6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3-67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监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3-68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至议案四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3年12月1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023年12月4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610041;传真:028-85007801。
(四)注意事项: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598。
(二)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12月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人股票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年 月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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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