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11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3-006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

  资金余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按计划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采取长短期结合的方式,购买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第八条规定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策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长于12个月。

  ●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6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8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439.1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376.82万元,超募资金为56,119.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11月2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763891_B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策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长于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采取长短期结合的方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包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第八条规定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该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而定,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本次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前提下,采取长短期结合的方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

  (二)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其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麦加芯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3-009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9:00在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1号楼2层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已于2023年11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WONG YIN YEE(黄雁夷)女士召集并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100.00万元变更为10,80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100.00万股变更为10,80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2.01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3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4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5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8,514,123.32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8,586,720.71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9,927,402.61元(其中:发行费用人民币9,365,474.14元,增值税人民币561,928.47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在募集资金到账日后6个月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将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其中实缴出资金额为17,130.00万元,借款金额为20,368.62万元,两者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7,498.62万元,等同于“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涂料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应付设备、材料、工程款等,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7.0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按计划实施的前提下,采取长短期结合的方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策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长于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02《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该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而定,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108,000,000股计,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9,600,000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3-001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763891_B01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100.00万元变更为10,80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100.00万股变更为10,800.00万股。

  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因新增或删除部分章节及条款,章程中原各章节和条款序号根据修改内容作相应调整。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