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公司纵横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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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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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3-126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4.4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3-116号)。

  二、首次回购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1月1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606,2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5.67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5.5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470,206.8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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