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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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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3-06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公告编号:2023-06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6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2、地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3、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刘晓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5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9,968,897,05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2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东54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6,064,469,47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41%。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东11人,其中1名A股股东代理人同时也是B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数量5,998,827,69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298%;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东43人),代表股份数量65,641,78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3%。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141人,代表股份3,904,427,57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682%。

  8、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刘晓东先生、高文宝先生、孙芸女士、叶枫先生、唐守廉先生、王茤祥先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张新民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监事孙福清先生、时晓东先生、徐婧鹤女士、燕军先生、徐阳平先生、滕蛟先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提案:

  1.00、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2.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其中,提案1.00、提案2.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提案2.00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

  (三)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提案2.00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晓娟律师、李梦律师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3-06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3-06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退休,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21名激励对象共计5,349,564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5,349,564股,股份总数将由38,157,878,678股变更为38,152,529,114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为避免疑义,本公告的“公司债权人”并不包含“本公司子公司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4年1月2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晶、于含悦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电话:010-64318888转

  传真号码:010-64366264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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