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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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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3-100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电气”或“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时集团”或“被申请人”)于近期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国仲(2023)第1999号裁决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2023年6月9日,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华时集团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国仲(2023)第1999号仲裁通知和《仲裁申请书》等仲裁材料,因大柴旦泰白新能源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逾期,华时能源作为股权质押担保方,被融资方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提起仲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5)。

  二、本次收到的《裁决书》主要内容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国仲(2023)第1999号裁决书,裁决如下:

  1、确认申请人有权对被申请人持有的大柴旦泰白新能源有限公司49.019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行使质权,所有价款优先用于清偿本会“[2023]沪贸仲裁字第0740号”《裁决书》主文第(一)、(二)、(七)、(八)项确定的大柴旦泰白新能源有限公司应向申请人支付的全部款项;

  2、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人民币30,000元;

  3、本案仲裁费共计人民币101,350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鉴于申请人已预缴全额仲裁费,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仲裁费人民币101,350元。

  上述各项裁决所涉款项支付义务,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履行完毕。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裁决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对大柴旦泰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5,518.52万元,本次仲裁的执行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对本次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3-101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原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仪集团”)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无最新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193,359.82万元,违规担保余额为18,092.17万元;

  ●华仪集团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已根据《破产分配方案的执行方案》完成财产分配,对公司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一系列问题将存在难以化解的风险;同时随着担保案件的执行,公司资金流动性将存在进一步恶化的风险。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一、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进展

  (一)资金占用情况及进展

  1、资金占用的情况

  (1)直接资金占用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发现存在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其中: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114,102.51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5日、2020年4月24日、10月22日、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2)、《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进展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3)。

  本期,未新增直接资金占用的情况。

  (2)担保代偿资金占用情况

  本期,未新增担保代偿资金占用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因担保代偿资金占用81,074.75万元,其中:违规担保代偿资金占用78,447.16万元,合规担保代偿资金占用2,627.59万元。

  违规担保代偿资金占用78,447.16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合计72,240.00万元为浙江伊赛科技有限公司、华仪电器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借款、票据提供质押担保,由于债务人未能按期还款,公司上述子公司账户资金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2月25日期间累计被强制划转73,685.83万元。

  (2)公司因华仪集团与深圳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相关案件的强制执行,公司账户资金被强制扣划2,979.54万元。

  (3)公司因为华仪集团向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申请的1.5亿元金融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相关诉讼案件的强制执行,公司账户资金被强制扣划1,180.77万元。

  (4)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1执99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公司名下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3号之二2907房的不动产作价601.02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抵偿部分债务,已完成不动产变更登记事项。

  合规担保代偿资金占用2,627.59万元。具体如下:

  (1)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华仪集团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申请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29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华仪集团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强制执行,公司账户资金在2020年1月2日至6月2日期间累计被强制划扣466.90万元;

  (2) 经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华仪集团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申请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华仪集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强制执行,公司账户资金于2020年5月8日被强制划扣0.01万元;

  (3)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华仪集团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分别提供9900万元、7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华仪集团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强制执行,公司账户资金在2020年10月21日至2023年8月16日期间累计被强制划扣1,634.89万元;

  (4)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华仪集团向徽商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原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最高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华仪集团与徽商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强制执行,公司账户资金于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1月24日合计被强制划扣196.94万元;

  (5)经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华仪集团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14599万元的担保,因华仪集团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强制执行。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公司名下位于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玉箫路111号四室不动产进行拍卖,合计抵偿申请人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328.85万元的债务,已完成不动产变更登记事项。

  2、资金占用其他进展

  2023年6月29日,华仪集团管理人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性方案》制定《破产分配方案的执行方案》提请各债权人进行表决,截至2023年7月14日表决期届满,该《破产分配方案的执行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根据执行方案,经审查确认公司债权金额为1,804,440,746.04元,在本次分配中公司可获普通债权分配款金额18,174,377.86元,分配比例1.01%。

  2023年9月6日,公司收到华仪集团管理人寄送的《通知函》,根据乐清市人民法院寄发的(2021)浙0382执4488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华仪集团管理人已于2023年8月18日向乐清法院指定执行账户支付本公司可获普通债权分配款并经法院确认收到。根据《破产分配方案的执行方案》,后续如果发现其他资产或者预留的资金有剩余,华仪集团管理人将继续对债权进行补充分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193,359.82万元。

  (二)违规担保情况及进展

  1、违规担保情况

  经自查,公司发现存在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累计为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10.875亿元,其中2017年担保发生额2.58亿元,2018年担保发生额8.295亿元。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5日、2020年10月22日、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2)、《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进展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3)。

  2、违规担保进展

  本期,公司违规担保事项无新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因违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所产生的损失累计为78,447.16万元,具体详见前述的违规担保代偿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为18,092.17万元。

  二、解决措施

  公司发现上述违规事项后,第一时间向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其他第三方等相关方发函核实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债务、解除担保、解决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目前,华仪集团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已根据《破产分配方案的执行方案》完成财产分配,后续如有补充分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华仪集团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已根据《破产分配方案的执行方案》完成财产分配,对公司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一系列问题将存在难以化解的风险;同时随着担保案件的执行,公司资金流动性将存在进一步恶化的风险。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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