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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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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全球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参与科创板投资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旗下申万菱信全球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C:017071/017072)参与科创板投资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基金可投资的范围。

  二、本基金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在遵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和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参与科创板股票的投资。

  三、风险提示

  科创板股票相比A股其他板块股票,将承担因上市条件、交易规则、退市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科创板股票的上市标准与A股其他板块存在较大差异,未对企业盈利水平有强制要求;此外,科创板以成长型的科技创新企业为主,由于投入规模大、技术迭代快、盈利周期长等行业特点,科创板企业的收入及盈利水平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可能存在上市后持续无法盈利的情形;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2.科创板新股采用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且可比公司较少,发行定价难度大,上市后存在股价较大波动的风险;

  3.科创板退市制度较A股其他板块股票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情形更多,执行标准更严,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

  4.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可能产生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

  5.科创板投资者门槛较高,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其他板块,且机构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科创板个股形成一致性预期,将会造成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6.科创板可能采用摇号抽签方式对于参与网下申购中签的账户进行获配股份的一定时间内的锁定机制,锁定期间获配的股份无法进行交易,存在流动性风险;

  7.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8.其他风险

  (1)公司治理风险。科创板股票发行实行注册制,上市条件与主板不同,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更为灵活,可能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2)境外企业风险。在境外注册的红筹企业可以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在科创板上市,其在信息披露、分红派息等方面可能与境内上市公司存在差异;

  (3)存托凭证特别风险。存托凭证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但持有人并不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

  基金投资于科创板上市股票,可以分享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因科创板风险而造成的基金财产损失。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公告

  由于基金投资运作需要,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1月20日起调整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60330,场内简称: 300 价值 E,扩位证券简称:沪深 300 价值 ETF申万菱信)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从2023年11月20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200万份调整为100万份。

  二、其他事项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2、本公告仅对调整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

  申万菱信全球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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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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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3年11月16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份;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份。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使用发起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中证研发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公告

  由于基金投资运作需要,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1月20日起调整申万菱信中证研发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15200,场内简称:创新100,扩位证券简称:创新100ETF)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从2023年11月20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200万份调整为100万份。

  二、其他事项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2、本公告仅对调整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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