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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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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3-075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公司股东张栋梁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发展”、“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张栋梁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日起2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财信发展股份不超过22,009,200股(占本公司股本的2.00%),自减持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财信发展股份不超过11,00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合计减持不超过33,013,800股(即不超过财信发展总股本的3.00%)。

  2023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张栋梁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到期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11月16日,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其有关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2022年通过协议受让获得股份。

  张栋梁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年9月6日)起至本次减持到期(2023年11月16日)未再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栋梁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张栋梁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

  三、备查文件

  张栋梁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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