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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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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100
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情况: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胡坤裔先生、董事会秘书鲍伯颖先生于2023年11月16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18%。

  2023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副董事长胡坤裔先生、董事会秘书鲍伯颖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副董事长胡坤裔先生、董事会秘书鲍伯颖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长期投资价值及战略规划的认同。

  3.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本次增持情况如下:

  ■

  6.本次增持主体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二、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已披露的增持完成情况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5)。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公司副董事长胡坤裔先生、董事会秘书鲍伯颖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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