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3-74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及涉及的相关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现董事会提议召开二〇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上午9:15至2023年12月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世纪大道168号广东鸿图一楼多媒体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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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1.00、2.00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00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2023年11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且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陈海强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8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2023年11月29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信函登记地址:董秘办,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世纪大道168号
邮编:526108
传真号码:0758-8512658
邮寄信函或传真后请致电0758-8512658或以下联系人邮箱查询确认。
会议咨询:董秘办
联系人:谭妙玲、黄潇云
联系邮箱:tml@ght-china.com、xiaoyun.huang@ght-china.com
联系电话:0758-851265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01”,投票简称为“鸿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日召开的二〇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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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股份性质: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3-73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7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系结合国资管理部门的审核要求,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进一步的完善,相关修订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的通知》(粤国资函〔2019〕968号)《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国资函〔2020〕20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3-72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7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说明》以及经修订后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但昭学、廖坚、徐飞跃、周乐人、宋选鹏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