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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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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3一058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13日收到宋国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宋国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下设投资与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宋国富先生将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宋国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宋国富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经征得全体董事一致推荐,在聘任新的总经理之前,由公司董事长杨波先生履行总经理职务,宋国富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宋国富先生辞去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宋国富先生将继续履行其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职责,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

  宋国富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3一057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0月2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波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73,942,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03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70,659,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64%;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283,1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3,800,2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0,517,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3%%;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283,1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6%。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673,273,419股,反对669,200股,弃权 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7%。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131,026股,反对669,200股,弃权 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83%。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673,273,419股,反对669,200股,弃权 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7%。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131,026股,反对669,200股,弃权 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83%。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云南澜湄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继华、解丹红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澜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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