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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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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中芯集成    公告编号:2023-036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相关情况

  本次更名是基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规划作出的决定,旨在客观、完整、充分展现公司经营业态,彰显加速公司新能源半导体业务布局、深化新能源产业协同联动,践行联结资源、汇聚智慧、持续创新,鼎力支持全球智慧型新能源革命的企业愿景,实现国内新能源产业链“共享、共荣、共赢”的高质量发展目标决心与信心。现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公司英文名称“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Electronics(Shaoxing)Corporation”变更为“United Nova Technology Co.,Ltd.”(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名登记为准),公司证券简称“中芯集成”变更为“芯联集成”,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因公司拟进行名称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名称变更为《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等均不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有权核准该事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公司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公司证券简称变更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中芯集成    公告编号:2023-037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临江路518号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9日

  至2023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2已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7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临江路518号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张毅、赵若昕

  联系电话:0575-88421800           传真:0575-88420899

  邮政编码:312000                  邮箱:smecs@smecs.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临江路518号

  特此公告。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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