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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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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17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俊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12,662,19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7.6341%。本次股份质押后,石俊峰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2,598,50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7334%,占公司总股本的9.3082%。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石俊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香兰女士、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贝利”)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38,182,05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2.1502%。本次股份质押后,合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52,598,50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2.0833%,占公司总股本的9.3082%。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石俊峰先生通知,石俊峰先生已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800,000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

  1、石俊峰先生本次股权质押系其本人融资需要,石俊峰先生资信状况良好,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个人日常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

  2、石俊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在本次质押期内,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石俊峰先生将采取补充抵押物或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17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3年9月22日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604万份

  ●  股票期权登记人数:192人

  ●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3年11月10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以及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与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

  2、2023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

  3、2023年9月6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止,公司将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更新后)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9月22日,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同日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3年9月22日

  2、授予数量: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04万股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92人

  4、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92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授予数量与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性说明:

  在本激励计划授予董事会召开之后至本次股票期权登记申请之前,有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9万份。根据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97人调整为192人,实际授予的期权数量由613万份调整为604万份。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2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和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②条线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依照《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相关考核规定,结合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激励对象所在业务条线设定年度考核目标,并以达到年度条线层面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具体年度条线层面绩效考核目标及可行权比例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约定执行。

  ③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每年一次,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

  ■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可以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该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条线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三、本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23年11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龙蟠科技期权

  2、期权代码:1000000525、1000000526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及数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4、本激励计划登记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除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97名调整为192名,授予的权益总数由613万份调整为604万份以外,本次授予登记情况与公司2023年9月23日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9)一致。

  五、股票期权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授予股票期权,且假设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2023年-2025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激励计划等待期内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可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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