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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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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股份综合办公大楼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卫东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会议,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赵馨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金卫东先生、ZUOXIAOLEI(左小蕾)女士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Jacobus Johannes de Heus先生因在国外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部分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Marcus Leonardus van der Kwaak先生因在国外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在2023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银伟、周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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