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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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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3-063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名称变更情况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实际情况,现拟将现有公司中文名称“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名称变更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明确了“拥抱汽车智能化、电动化”的战略发展方向,积极寻求产业升级转型。自2020年收购无锡盛迈克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后,公司开始进入商用车压力、温度、速度、位置传感器领域,并于2022年控股收购了无锡盛邦电子有限公司,进一步拓展了公司传感器事业部战略版图,在公司组织架构层面形成了动力总成事业部和传感器事业部两大事业部并行的格局,公司多品类传感器的开发能力及市场地位也得到进一步夯实。未来公司将紧紧抓住“传感器国产替代”的时代机遇,进一步提升商用车领域的市场份额,全力实现乘用车市场的项目定点及份额突破。

  为准确反映公司业务情况和战略定位,同时为便于传感器业务开展,经公司审慎论证和研究,拟对公司名称进行以下变更:

  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订

  鉴于公司名称发生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的专人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结果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3-062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怀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3-064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9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3938弄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9日

  至2023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3楼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3、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上述登记资料应在2023年11月27日17:00前送达公司。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3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1838505

  电子邮箱:board@sinotec.cn

  联系人:冯轲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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