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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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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控股股东建议,任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现提名魏俊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截至本公告日,任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股,其离任后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任伟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任伟先生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任伟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等方面切实履行了职能,公司对任伟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附件:魏俊峰先生简历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魏俊峰先生简历

  魏俊峰先生,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董事会办公室)高级主管;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董事会办公室)副部长。除此之外,魏俊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魏俊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3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名,实际出席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建议,任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现提名魏俊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任伟先生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任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股,其离任后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任伟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变更监事的公告》和《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14点45分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B股股东应在2023年11月20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5号深房广场48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一)提案1至提案3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和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提案1仅选举1名董事,提案4仅选举1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的身份证、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5号深房广场47楼董事会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毅、洪璐;

  联系电话:0755-25108897、0755-25108837;

  指定传真:0755-82294024;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5号深房广场47楼;

  邮政编码:518001。

  (五)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与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29”,投票简称为“深房投票”。

  (二)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三)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

  委托人证券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 股    □ B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11月  日。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应对上述提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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