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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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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23-030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苏毅先生主持。会议表决为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单独计票,投票情况为同意9,822,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4%;反对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平、吕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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