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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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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蔡征国、实际控制人蔡红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相关要求;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公司披露的未经审计的2023年1-9月财务报告。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意见类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发行人委托,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21]15-43号”、“天健审[2022]15-21号”和“天健审[2023]15-1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1-9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与财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在确定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时,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性质和金额两个方面来考虑。从性质来看,主要考虑该事项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金额来看,主要考虑该金额占经营性税前利润的比例是否超过当期经营性税前利润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二、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元

  ■

  ■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元

  ■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元

  ■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如下:

  ■

  (三)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20年度

  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

  2、2021年度

  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

  3、2022年度

  2022年7月1日,丽岛新材设立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丽岛新材持股100%。安徽丽岛自成立之日起纳入丽岛新材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2023年1-9月

  2023年1-9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

  四、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投入/营业收入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元

  ■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

  (一)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3、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4、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1)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2)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4.75%。

  3)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①对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②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

  ③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④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⑤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日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⑥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3)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5、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6、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7、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8、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9、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10、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11、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金额及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84,636.05万元、187,371.95万元、187,719.72万元和214,128.09万元。2020年至2023年9月,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规模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0.94%、81.19%、62.30%和48.33%。2020年至2021年间,公司资产结构较为稳定,流动资产占据资产总额比例均超过80%,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相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显著提升,2022年末较上年末增加35,528.92万元,2023年9月末较2022年末增加39,867.77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安徽丽岛新建产线导致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增加所致。

  1、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49,449.40万元、152,124.66万元、116,943.51万元和103,484.11万元,主要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合计占比各期末均在99%以上。2020年至2021年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产规模亦呈增加趋势;2022年度,公司为筹建安徽丽岛相关建设项目支付了较大规模的设备预付款,使得2022年末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2年初增加了35,528.92万元,因此公司流动资产相应有所减少。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51,006.26万元、43,142.25万元、25,433.77万元及19,675.32万元,占各期流动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34.13%、28.36%、21.75%及19.01%。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降低了7,864.01万元,下降比例为15.42%,主要原因系公司存货增加所致。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降低了17,708.48万元,下降比例为41.05%,主要系公司加大了对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安徽丽岛相关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力度所致。2023年9月末货币资金余额相较2022年末降低5,758.46万元,主要系:1)公司2023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约5,512.62万元;2)公司于2023年1-9月收到部分厂房征收补偿款11,900.00万元和政府补助7,200.00万元;3)公司2023年1-9月偿还债务支付现金约3,482.30万元,分配股利支付现金约2,761.80万元;4)公司持续对安徽丽岛相关建设项目等项目进行投入,2023年1-9月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21,728.70万元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7,129.33万元、7,000.00万元、10,000.00万元及3,507.43万元,主要由理财、结构性存款构成,2023年9月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持续对安徽丽岛相关建设项目等项目进行投入,资金需求增加相应减少理财余额所致。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分别为16,351.87万元、21,844.04万元、16,950.66万元及11,714.83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0.94%、14.36%、14.49%及11.32%,2021年末较2020年末比例有所增长主要受营业收入增长影响所致。

  公司的应收款项融资均为未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在12个月以内),风险较小。

  公司的应收票据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及被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对于部分规模较大、行业知名度高、信用等级良好、交易金额较大的长期合作客户,公司接受其以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结算部分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按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等级通常较高、风险较小,因此不计提坏账。针对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及时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4)应收账款

  ①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已年化。

  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7,500.77万元、21,763.95万元、18,011.43万元及22,673.3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2.81%、12.47%、11.24%及14.86%。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金额随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应收账款的管控和回收情况良好。

  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A.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a.2023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

  b.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c.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d.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B.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a.2023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

  b.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c.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d.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是1年以内的款项,应收账款期限较短。2022年度,公司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数额增大,主要原因系2021年公司新增了对央企总包单位的铝产品销售,该类客户回款周期相对较长所致。

  ③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客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合并计算其应收账款余额和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合计占比分别为26.22%、36.77%、40.45%和32.38%,应收账款客户集中度较低且已充分计提减值准备。

  ④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境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

  ■

  如上表所示,公司对3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不做坏账计提,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原因系公司对规模较小、合作时间较短的境内客户及所有境外客户均采取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的结算模式,被给予信用期付款政策的客户资信状况良好、违约风险较小,故采取了较为宽松的信用期内坏账计提模式。公司3个月-1年、1-2年、2-3年的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情况基本相符;3年以上的坏账计提比例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坏账计提政策较为谨慎。

  因此,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具有合理性。

  (5)预付款项

  公司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铝材采购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22,351.44万元、20,382.50万元、7,127.60万元及2,482.90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96%、13.40%、6.09%及2.40%。为保证未来一段时间内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公司与部分供应商签订协议,通过预付采购款项的模式获得较为优惠的采购价格以及原材料的优先供应,因此各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金额较大。2023年9月末,预付款项余额有所下降,主要系2023年原材料市场供应较为充足,公司相应的减少了通过预付方式进行的采购所致。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247.32万元、1,325.72万元、54.46万元及45.7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17%、0.87%、0.05%及0.04%,金额及占流动资产比例均较低,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等。2021年其他应收款增长较快主要系2021年个别供应商资金困难,公司将对应的预付款项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并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7)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续上表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4,758.53万元、36,330.06万元、36,999.82万元及35,223.81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6.57%、23.88%、31.64%及34.04%,占比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原材料存货以铝材为主,2020年起,铝材价格呈持续上涨趋势,公司基于对原材料价格走势及下游行业景气度的判断,增加原材料备货量以保障公司产品的生产需求。库存商品主要为有在手订单覆盖的铝材产成品。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1-9月营业成本已年化。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占营业成本的比例总体保持平稳。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针对存货盘点的实际情况,结合存货的实物状态和库龄等因素,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总体销售流转情况良好,跌价风险相对较低。

  (8)持有待售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仅在2023年9月末存在持有待售资产余额,金额为1,593.53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54%,该持有待售资产主要系公司部分待拆迁的厂房以及其中的不可搬迁设备,根据拆迁协议约定,这部分设备也系征收资产的一部分,因此公司将已停用的房屋和不可搬迁设备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0,103.87万元、336.15万元、2,365.78万元及6,567.22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6.76%、0.22%、2.02%及6.35%。2021年,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减少,系结构性存款自其他流动资产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2023年9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有所增长,主要系安徽丽岛相关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增加使得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有所增加所致。

  2、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分别为35,186.65万元、35,247.29万元、70,776.21万元及110,643.98万元。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组成。2020年至2021年间,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相对稳定。2022年和2023年9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增加,主要系公司新建产线导致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增加所致。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持有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839%股权及北京绿建优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7.00%股权。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2,782.79万元、23,323.27万元、23,401.17万元及21,223.74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64.75%、66.17%、33.06%及19.18%。公司固定资产是非流动资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专用设备,为公司生产经营、保持盈利的基础。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权利受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836.15万元、3,312.23万元、19,595.92万元及59,762.1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0.90%、9.40%、27.69%及54.01%。公司在建工程账面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年末,公司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完成,项目在建工程部分转至固定资产。2022年末,公司进一步加大对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的投入,在建工程账面余额增加16,283.69万元。2023年1-9月,公司持续对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进行投入,因此2023年9月末在建工程账面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40,166.24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无抵押等权利受限设定,不计提折旧。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509.49万元、7,431.64万元、8,629.19万元及8,456.31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1.34%、21.08%、12.19%及7.64%。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内,公司土地使用权规模较为稳定。2021年,公司新增软件无形资产90.32万元,系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部分完成转至无形资产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权利受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0.00万元、31.26万元、19.89万元及11.37万元,主要为装修费。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329.66万元、351.52万元、502.77万元及2,396.89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94%、1.00%、0.71%及2.17%。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资产减值准备以及递延收益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形成。2023年9月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于2023年1-9月收到7,200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58.55万元、517.65万元、18,351.50万元及18,519.47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0%、1.47%、25.93%及16.74%。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的设备工程等长期资产购置款项。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余额较高,主要系公司新增对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的投入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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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4,870.09万元、34,836.53万元、30,575.24万元和54,100.33万元。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分别占各期末负债总额比例99.61%、99.63%、98.43%和85.88%,与公司以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相匹配。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非流动性负债主要为租赁负债、递延收益等。2022年末,公司负债总额降低了4,261.29万元,降低比例为12.23%,主要系应付票据减少所致。2023年9月末负债总额有所增加主要系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等科目金额有所增长。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002.14万元、1,001.18万元、3,487.46万元及0万元,占据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5.74%、2.87%、11.41%及0.00%。2022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增加2,486.28万元,主要系因流动资金需求、短期借款有所增加。2023年9月末短期借款降至0万元,主要系公司当期归还了短期借款所致。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21,465.62万元、22,235.43万元、12,341.24万元及21,516.12万元,占据负债总额比例61.56%、63.83%、40.36%及39.77%,为公司负债余额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规模减小,主要系公司以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进行支付的规模有所增加所致。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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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6,727.03万元、6,549.60万元、8,832.61万元及6,964.95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29%、18.80%、28.89%及12.87%。公司应付账款以原材料采购、长期资产采购款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规模总体平稳,公司2022年末应付账款较高主要系2022年公司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的设备采购所致。

  3、合同负债

  公司对规模较小的客户以及部分新客户采用先款后货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内,公司的合同负债均为预收取客户支付的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的规模分别为2,175.19万元、2,214.59万元、2,625.75万元及2,333.66万元,占据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24%、6.36%、8.59%及4.31%。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147.97万元、1,191.77万元、1,175.49万元及1,085.30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9%、3.42%、3.84%及2.01%,主要为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占比较小且规模较为稳定。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1,047.61万元、1,276.55万元、1,352.43万元及2,454.75万元,占据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0%、3.66%、4.42%及4.54%,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应交增值税。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37.00万元、41.43万元、58.56万元及11,962.12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11%、0.12%、0.19%及22.11%,2020年至2022年主要为尚未结算的押金及保证金等,2023年9月末金额较高主要系2023年3月收到部分厂房征收补偿款11,900.00万元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133.04万元、195.12万元、218.29万元及140.48万元,均为待转销项税额及已背书未到期票据。

  8、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123.75万元、122.16万元、477.09万元及7,637.73万元,占当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35%、0.35%、1.56%及14.12%,系公司收到的尚未摊销完毕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023年9月末金额较高主要系2023年1-9月收到政府补助7,200.00万元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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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指标总体处于良好水平,财务状况稳定、偿债压力较小,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

  (1)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8.89%、18.59%、16.29%和25.27%。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较低,偿债能力良好。

  (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4.30、4.38、3.89和2.23,速动比率分别为2.95、2.75、2.42和1.42。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水平较高且较为稳定,偿债能力良好。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7,262.61万元、19,546.94万元、14,643.88万元及8,740.81万元。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52.36、440.97、121.74及164.32,利息保障倍数高,偿债基础良好。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指标及其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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