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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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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6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函告,获悉金圆控股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注:此合计数存在尾差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资产”)、赵辉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开源资产、赵辉不存在所持公司5%以上的质押股份发生延期或平仓风险等情况。

  四、备查文件

  1.金圆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5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辞职事项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GUAN QINGCHUAN(关青川)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GUAN QINGCHUAN(关青川)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GUAN QINGCHUAN(关青川)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GUAN QINGCHUAN(关青川)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GUAN QINGCHUAN(关青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GUAN QINGCHUAN(关青川)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GUAN QINGCHUAN(关青川)先生在担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赵辉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号楼30楼

  邮箱:jygf@jysn.com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传真电话:0571-85286821

  邮政编码:310052

  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事项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方光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方光泉先生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

  方光泉,男,中国籍,1976年生,2000年1月至2004年3月,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05年1月至2008年9月,任临安市化工建材民爆有限公司会计;2008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分所高级项目经理;2011年10月至2018年5月,历任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2018年6月至2023年3月,任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6月至2023年3月任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9月至今,入职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方光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显示方光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4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0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幢30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方光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公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方光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资料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方光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相关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方光泉先生具备必要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我们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议案》。

  独立董事:丁惠民、孙奉军、王晓野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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