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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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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9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可转债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08号)核准,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完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杭氧转债”)1,137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金额113,700万元。其中,控股股东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控股”)配售6,066,162张,占此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53.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可转债减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收到杭氧控股的函告,杭氧控股于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11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杭氧转债”1,153,631张,占本次发行总量比例为10.15%,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转让资产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资产的议案》,同意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一一驻马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驻马店杭氧”)所持有的40,000Nm3/h空分装置及其附属设施。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转让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根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杭交所”)关于挂牌转让的交易结果,最终确定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骏化”)为标的资产的受让方,成交价格为184,000,000.00元。交易双方已就本次交易签署了《资产交易合同》。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款项已全部到账,本次交易已经完成。

  上述转让资产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河南省驻马店市中华大道东段439号

  3、法定代表人:甘世杰

  4、注册资本:16389.089264万人民币

  5、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再生资源销售;砖瓦制造;砖瓦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关联关系:公司与河南骏化不存在关联关系。

  8、经查询,河南骏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资产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驻马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产权转让标的:驻马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4万空分装置设备及其附属建筑物

  2、转让价格:184,000,000.00元

  3、支付方式: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价款、交易价款0.595%计的交易服务费1094800元等交易资金(本合同签署当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乙方应将上述款项支付至杭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具。杭交所对代收的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只开具收款收据。交易价款票据由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向受让方开具。

  4、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之后即应严格遵照履行,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额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款,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3)已付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纪会员、杭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乙方进行追偿。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考虑到该供气项目后续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转让驻马店杭氧一套40,000Nm3/h空分装置及其附属设施,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优化资产结构。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资产交易合同》;

  2、杭州产交所出具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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