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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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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3-097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持有公司股份5,286,9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5%)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悟开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悟开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1.“大宗交易取得”系间接持股变为直接持股。

  2.股东未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的减持计划已完成,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人员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张悟开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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