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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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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3-091

  转债代码:113588         转债简称:润达转债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朱文怡和刘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股东朱文怡和刘辉的权益比例被动稀释。两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16.95%变动至11.95%,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朱文怡和刘辉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文怡持有公司股份54,938,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8%;刘辉持有公司股份42,028,7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5%,刘辉通过上海达恩慧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两人为母子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8,234,8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5%,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朱文怡持有公司股份32,968,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3%,刘辉持有公司股份37,028,7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2%,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997,1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5%。

  本次变动具体如下:

  ■

  注:

  1、上述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权益变动的数据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2023年11月2日总股本585,914,008股为依据计算相关比例。

  2、为通过上海达恩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26.77万股。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润达医疗

  股票代码:60310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朱文怡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刘辉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股份被稀释

  

  签署日期: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医疗”或“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润达医疗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朱文怡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6242319500605****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籍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刘辉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6240119730828****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籍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任职情况: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润达医疗外,不存在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以上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朱文怡及刘辉为母子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的资金安排需求而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自本报告签署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或增加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具体以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其主要内容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文怡持有公司股份54,938,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8%;刘辉持有公司股份42,028,7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5%,刘辉通过上海达恩慧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8,234,8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5%,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和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文怡及刘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为28,237,7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82%;两人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的比例为0.18%;截至2023年11月2日,合计拥有的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具体情况如下:

  ■

  注:

  1、上述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权益变动的数据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2023年11月2日总股本585,914,008股为依据计算相关比例。

  2、为通过上海达恩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26.77万股。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文怡质押股份数量为10,460,000股,无冻结股份;刘辉质押股份数量为11,630,000股,已冻结的股份数为15,856,269股。两人合计质押的股份数为22,09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1.56%,占公司总股本的3.77%;合计冻结的股份数为15,856,269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2.65%。除上述情况外,无其他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朱文怡于2023年5月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60,027股,价格区间11.59元-12.65元;于2023年8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50,000股,价格区间14.05元-14.09元;于2023年9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4,039,300股,价格区间13.58元-15.40元;于2023年10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680,700股,价格区间15.81元-19.07元。股东刘辉于2023年10月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000,000股,价格区间15.65元-18.20元。

  除上述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朱文怡

  刘 辉

  日期:2023年11月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朱文怡

  刘 辉

  日期: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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